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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逢-问候莲莲姐

我买的第一张齐豫的专辑还是卡带,是一张奇怪的精选辑。它当然不在齐姐的专辑列表里,可是我刚刚在网上搜了半天,也没找到有关它的一点信息。尽管单看内页还真长得有些像盗版,我还是确信它是滚石授权内地引进的。原因有三:第一、是在正规音像店买的;二、原版卡带的价钱;三、还有滚石的其他歌手这一系列的精选辑。不过最最重要的是,它不能是盗版。

打开歌词页可以看到,如果真的不要,词:王新莲。我记得这首歌,多少个深夜里躺在宿舍的小床上,反反复复听了又听。

其实我开始听歌已经很晚了。从前没条件,也没有选择,当然也无心。彼时有书,扎进书里面,别人听歌也跟着听听,别人说好听的也觉着不错,以为音乐就是这样的了。就这样一直到拿着骆驼飞鸟和鱼的歌词乱翻,看到齐姐的文案,才意识到,原来音乐和文字一样,是能给人养分的东西。虽然表达的形式不同,但是共通的一点是,创作者用心做的,也只有用心才能与之相通。一直以来,齐姐给予我的,已经难以用言语来形容。而这其中,又不仅仅有齐姐给予的,还有那么多优秀的创作人。莲莲姐,从那一张莫名其妙的专辑相遇,我听的是齐姐二十年前的声音,读的有你二十年前的文字,到今天,以另一种形式,重逢。虽然相遇的时候已经非常的晚了,但这,正是时候:)

兜兜 said,

九月 8, 2007 @ 11:28 上午

哎呦~~~你已23,她已47……:)))

小孩 said,

九月 8, 2007 @ 11:40 上午

我23的时候见47的齐姐.
现在莲莲倒是真的四七,而我早已过了23hiahia

asan said,

九月 10, 2007 @ 12:11 上午

如果真的不要,当初是听你姐姐的弟弟唱的

小孩 said,

九月 10, 2007 @ 12:15 上午

哈哈哈, 原来我姐她弟也唱过, 没听过这版.

肉肉 said,

十月 9, 2007 @ 4:51 下午

谁23啊
我快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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